Saturday, November 22, 2014

2014培正同學日

(註:本文大量抄考去年為同學日所寫一)
今年是母校培正建校125周年,同學日格外隆重,正日前一晚是禮社同學在TST富豪酒店搞的謝師宴,大部份同學廿幾年沒見,可喜的是大家「無穿無爛」,縱有昔日恩怨,隨著當晚我們樂隊演出,越玩越high,也即置之不理。(再之前四晚都在旺角先達Studio 310練歌)

同學日一早老友到我家攞Lego,並載我回培正,十時多行上中學部,同學仔帶領校友參觀新大樓,家政班示範雞翼去骨的學生有板有眼(雖然有點擔心她手中那把刀不聽話),拍片的學生使用器材看起來相當pro. 之後觀看禮社校友對教師的籃球比賽,戰況激烈(新電子計分板由本社捐出)。到了午飯時間,我們在中學小食部吃自助餐,味道真不錯,尤其是那杯奶茶!又和舊同學高談闊論,更是高興。

飯後在小學至中學樓梯來個大合照,然後到勝利道的Starbucks繼續吹水(不好咖啡的我首次在港光顧)。之後就是在當日才開幕的新小學禮堂舉行盛大的加冕儀式,主角當然是銀禧的禮社。儀式後到校友之家幫忙搬他慷慨解囊提供的紅白酒,再向大公宴會場九龍灣展貿中心進發。

九龍灣展貿中心乃係全港最大的晚宴場地之一,才能容納得了百席的大公宴,我們禮社訂了十一圍!這一席有我們校花,多年不見,美貌更勝當年。

大公宴表演節目包括魔術及校友胡渭康表演多首名曲。還有「培正姑爺」陳百祥主持的獎門人式乒乓球遊戲,兩位同學代表我們禮社上台,球技相當不俗!

後記:用了current affairs的label,皆因名人陳光明上, 文中提到他順利搵番當年一班同學仔也包括我呢。

Monday, November 17, 2014

Random things

每週貼幾篇已成為生活習慣一部份,也是打發時間不錯的娛樂。這篇帖子有點特別:在2009年「響應號召」寫寫關於自己的25 random things,可是一直都未有完成,直至今天也只想到18件:

  1. 我不喜歡隨波逐流,正好解釋了我五年後才發表my "18 random things" :P
  2. 我在幼稚園低班曾經獲頒寫字獎(當年應該是人人有一個分豬肉獎)可惜小時了了,現在寫的字實在慚愧。(幸好不會像某雷大教授般自鳴得意,說甚麼樂於見到人們因為簡體字流行不再留意自己不行的書法一道)
  3. 我小時候在母親鼓勵下和姐姐投稿《兒童樂園》這本兒童刊物,可惜現已忘了題目是甚麼。
  4. 我不喜歡幼稚園美術堂上畫畫,還記得各種大樽顏料一樽樽充滿乾了的痕跡,和一樣顏跡斑斑的圍裙。今年竟然參加了數次PaintNite。
  5. 我11歲左右開始讀金庸小說(第一套是射鵰英雄傳,我媽在旺角樓上八折書店買的),28歲寫了我唯一一篇短篇小說。
  6. 我10歲左右開始對電腦產生強烈興趣,讀了不少雜誌書籍(當然只是一知半解),然後爸爸給了我幾百港元(人生首次拿這麼多現金)到黃金商場買下第一部電腦(Apple ][ clone)之後鍵盤部份接觸不良,還跟一位Uncle去買了IBM PC的殼來改裝這部Apple呢!
  7. 我玩了一年電腦後,在該部電腦上用BASIC寫了一個打字練習程式,並參加了雜誌舉辦的程式設計比賽!
  8. 我的第一部「音響器材」是給電腦作external storage的卡式帶機(數碼資料轉為模擬聲音記錄在卡式帶,還記得很多當年沉迷的好玩電腦遊戲都是儲於卡式帶)順理成章也用來聽音樂。
  9. 我人生第一盒從唱片舖買的卡式帶是和姐姐夾份的《聽不到的說話》(呂方首張作品)
  10. 在那之前我並不怎麼喜歡音樂,尤其是學校音樂課,樂理完全無心去理解,吹牧童笛永遠只是跟大隊作個樣子(正式濫竽充數)除此之外倒是媽媽買了一個(東南亞流行的複音)口琴給我教我吹音階。第一件自己要求學的樂器其實是二胡,不過卻學得一塌糊塗,一星期一堂group lesson,基本上不知老師所云。
  11. 中學時代同學在背後說我是體育白癡,而我的確是我校少數體育科考試不及格(唯一一科)的學生。不過其實我不是不喜歡運動,打高球扒獨木舟等等,都是在大學畢業後愛上。
  12. 至於踩單車,則是中學時代跟父母朋友兒子在元朗錦繡花園學識的,幾年之間爸爸買了一架BMX及一架RB給我呢,雖然當時我完全不明白轉波有何用。
  13. 我小學時當過幼童軍(和我兒子一樣!)考過銅及銀箭章,不過最複雜的反而覺得是由各隊隊長輪流負責的升旗儀式(現在我兒子的隊伍由家長提場,跟著在手機上顯示的文稿宣讀!),小六那年我終於升上隊長,不過印象中沒有甚麼負責升旗儀式的經歷,可能因各種原因總是輪不到我那一隊呢:P
  14. 我在中學時代曾經醉心下棋(中國及國際)每逢午飯時間(甚至短短十分鐘的小息也不放過)必定開局。
  15. 在1989-2009年間我搬了14次家。
  16. 1993年元旦香港蘭桂芳發生人踩人慘劇,我和其餘七個朋友(五男三女)在現場,其中幾位親身目睹事發經過並幫忙救人。
  17. 我不算電影迷,雖然也曾經一支公去Angelica看藝術電影。看得最多的一套是在電影院看過三次(包括一次在UW Madison重映)的《英雄本色》
  18. 我在十六歲前絕少做家務,遑論煮食,連公仔麵也不會;記得有一次媽媽病了,我要代她煲粥,完全不知要洗幾多米,結果洗了四五杯,多出幾近十倍!出國留學前才被迫學識煲飯(及蒸雞)